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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太在物美滑倒后摔傷-索賠1.2萬余元
本報訊(-裴曉蘭)57歲的馬老太在物美超市滑倒摔傷,她隨后-索賠-費等共計1.2萬余元。昨天上午,豐臺-開庭審理了此案。
馬女士稱,今年2月3日下午,她在物美超市豐臺東高地萬源路店購物,由于地面臟滑,沒有鋪設任何東西,導致她摔倒。超市工作人員將她送往醫(yī)院- 廣州室外防滑,經(jīng)診斷為“滑倒摔傷、頸椎間盤-、-間盤-”。她找到超市要求賠償,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。她-要求北京物美商業(yè)集團股份公司賠償-費、交通費、精神損失費共計1.2萬余元。
法庭上,物美超市的代理人辯稱,在此事件中超市確實有一定責任,“地面確實臟滑,但保潔人員在該處蓋上了一個紙板,提醒顧客注意 廣州地面防滑,原告作為成年人,自己也應當承擔一部分責任”。
此外,超市代理人認為,馬女士出具的醫(yī)院診斷書中的-間盤-是老年病,與此次摔傷沒有直接關系。對這部分-費他們不同意賠償,希望由-判決具體責任比例。
此案沒有當庭判決。
七旬老太買菜不慎滑倒摔傷
-訊(- 顏斐)70歲的吳老太下雨天去超市買菜時不慎摔傷,后將超市經(jīng)營者訴至-,索賠34000余元。-昨天獲悉 廣州防滑地面,通州-判決超市承擔30%的責任,需賠償吳老太9200余元。
去年11月4日,家住通州某小區(qū)的吳老太在小區(qū)附近的超市買菜時,不慎在臺階處滑倒-,花費醫(yī)藥費26000余元。協(xié)商賠償事宜未果,她將超市的經(jīng)營人告上法庭。超市的經(jīng)營人稱 防滑,事發(fā)當日恰逢雨天,超市的進出口處、吳老太滑倒的臺階處均設有警示標志,超市工作人員也-拖地清除地面雨水,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均已采取,對于吳老太摔傷的結果,超市經(jīng)營人并無過錯,故不同意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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